今年以来,县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县委总体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把红原建设成为川甘青结合部统筹城乡发展高地、草原经济示范基地、民族团结和谐福地,开创阿坝发展红原时代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主动履职尽责,紧盯重点、狠抓关键,始终做到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担当、工作上落实。
(一)加强责任意识,健全惩防体系。切实强化主体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与发展、民生、稳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涉及全县性的反腐倡廉重要工作,由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13次,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县委书记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4次、听取工作汇报5次。县纪委召开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
(二)细化工作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一是紧扣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中共红原县委 365官方网站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6大类35个小项,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强化执纪问责、深化体制改革。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63份,《监督责任书》30份。三是建立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指导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制度,县纪委6名常委分别分片联系77个单位,实现联系指导无死角、全覆盖。
二、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县委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将之纳入全县宣传整体工作之中。一是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抓好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将“两准则三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必读书目,发放“两准则三条例”教育读本300余份,组织中心学习组成员认真学习各类党内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和学习文件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自觉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每名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写出了个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班子成员对照工作职责、遵守纪律、完成任务等方面,查找工作上不足,并认真加以整改。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县各类大型会议上,专门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尤其是对经济、民生领域和发改、财政、住建、农牧、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到经常提醒、多打招呼。今年,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共3期1308人次。三是通过在“两微一端”悬挂链接,电视台重要时段播放宣传教育片,以及用好用活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零距离教育。组织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旁听唐某某挪用公款案,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力、教育力。四是针对提拔、交流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2人,签订廉政承诺书42份,提供党风廉政意见573人次。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要求县纪委对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一)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切实将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农村“三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通过制发方案、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在全县大力营造整治微腐败的良好氛围。采取重点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农村“三资”等问题的督查力度。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差距、议问题、抓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推动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一线行动”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5个,已经督促完成整改5个。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为第一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基础之上开展第二轮专项整治,将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五个一”落实不力等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内容,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来督促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1次。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定为今年的预防腐败创新项目,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早防早纠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以“扶贫项目集体资产被侵占,你履职到位了吗?”为主题,举办红原县第一期“阳光问廉”,将问题暴露在阳光下,将整改置于群众监督中。三是规范行权事项办理程序,严禁行权事项“体外循环”。采取网上巡查和单位督查等方式,指导行权单位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规范行权办理。年内,开展行权运行督查2轮,发现问题5个,责令限期整改5个。
(二)深化正风肃纪。一是制定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意见,开展清房分房工作,为县城499户无房干部职工分配周转房471套。严肃清房工作纪律,开展清房分房督查,责令限期整改20余户,确保全县清房分房工作稳步有效推进。二是把群众反映的个别干部逾假不归、挂靠等待退休、长期脱岗不上班等热点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开展借调、抽调、挂靠和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已作出处理102人,对未按规定时间返岗上班的开展诫勉谈话1人。目前,全县除借调期、挂职期未满的34名同志外,其余均已返岗。三是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采取宣传教育、制发文件、监督检查等方式狠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年内,已有1名县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和27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按照规定,就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备案。四是通过重申纪律、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全县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五是为确保八项规定相关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制定《红原县2017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
四、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一是结合红原实际,启动首轮巡察工作。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县委巡察年度计划、县委各轮巡察工作方案,组建巡察办1个、巡察组3个,建立巡察人员后备库,4月29日全面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目前,完成对县卫计局等3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工作,初步发现涉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脱贫攻坚及八项规定等方面问题7类72个。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明晰主责和专责的界限。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到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处腐败案件上来。及时责成乡镇、县级部门调整11个乡镇、10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三是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切实加强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截至目前,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6件,县纪委向检察院移送案件1件。
五、旗帜鲜明反腐倡廉
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腐必反、绝不手软,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力。一是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制发《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审计工作方案》,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自查评估,重点抽查审计了县就业局、安曲镇、县医院3个单位,发现问题9个。二是畅通群众信访主渠道的同时,结合巡察督查、网络舆情、书记县长信箱等,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年内,共受理信访举报30件,办结28件,正在办理2件。三是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惩治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制发《关于在县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启动、实施程序等。截至目前,共进行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3人;立案24件,结案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追回资金19万元。四是按照州纪委关于“做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和全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宣布“四个面对面”工作要求,制发《关于对2016年度受处分人员开展常态化教育工作的通知》、《红原县受处分人员跟踪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州率先组织召开红原县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对照检查,既深刻反思剖析了问题根源,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让全体参会人员切实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开展“四个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5批次,受教育75人次。在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邛溪镇易地育人寄宿制小学、刷经寺镇塘星村等单位,开展2016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民主评议跟踪教育管理18场500余人次,有效推动治腐成果向预腐成效转变。
六、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勤政、廉洁、务实良好形象。一是支持纪检工作态度鲜明。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从落实“两个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对重要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支撑,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二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关于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要求,县委召开常委会,从纪检机构设置、规范县乡纪委建设、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等方面对县纪检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细化,体制改革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发挥表率作用以上带下。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