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统计局审定:2017年上半年红原县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5元,同比增加1147元,增长8.03%。其中:实现工资性收入12212.36元,同比增加959.31元,增长8.52%;实现经营净收入1845.75元,同比增加133.08元,增长7.77%;实现财产净收入293.38元,同比增加3.37元,增长1.16%;实现转移净收入1073.53元,同比增加51.23元,增长 5.01%。现金消费支出9186.10元,食品支出3928.56元,恩格尔系数42.76%。(统计局)